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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專業(yè)統(tǒng)一考試說明 |
http://www.qq0097.com 2023年10月13日 來源: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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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考試性質和目的
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專業(yè)統(tǒng)一考試是由合格的高中畢業(yè)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,是考生進入高校相關專業(yè)學習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,旨在考查考生對音樂的感知、理解和表現(xiàn)能力,其評價結果是高校相關專業(yè)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(jù)。
音樂類專業(yè)省級統(tǒng)考分音樂表演、音樂教育兩類,其中音樂表演類考試包括器樂、聲樂兩個方向,適用于音樂表演、流行音樂等專業(yè);音樂教育類考試適用于音樂治療、音樂教育等專業(yè)。音樂學等專業(yè)可根據(jù)招生院校要求,確定參照音樂表演或音樂教育類相關考試要求。
二、考試科目和分值
考試包括樂理、聽寫、視唱、器樂、聲樂五個科目?偡譃300分,不同類別考試科目分值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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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器樂方向
考試包括樂理、聽寫、視唱、器樂四個科目,其中樂理15分、聽寫30分、視唱15分、器樂240分。
2.聲樂方向
考試包括樂理、聽寫、視唱、聲樂四個科目,其中樂理15分、聽寫30分、視唱15分、聲樂24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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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包括樂理、聽寫、視唱、主項(聲樂、器樂各選其一)、副項(聲樂、器樂各選其一)五個科目,其中樂理15分、聽寫30分、視唱15分、主項165分、副項75分。主項選擇聲樂的考生,副項須選擇器樂;主項選擇器樂的考生,副項須選擇聲樂。
三、考試內容和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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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考試目的:主要考查考生對音樂理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。
2.考試內容:音與音高、音長與節(jié)奏、常用樂譜符號、音程與和弦、民族調式與大小調式。
3.考試形式:采取筆試或機試方式。
(二)聽寫
1.考試目的:主要考查考生的音樂聽辨能力與記憶力。
2.考試內容:單音;旋律音組:三音組、五音組;旋律音程與和聲音程:八度內(含八度)自然音程;和弦:四種三和弦、七和弦原位、轉位;節(jié)奏:6小節(jié)左右;單聲部旋律:高音譜表;8小節(jié);調號為一升或一降;音域為f-a2以內。
3.考試形式:采取筆試或機試方式,使用五線譜記譜,提供標準音a1參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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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考試目的:主要考查考生的識譜能力,音準、節(jié)奏與速度的控制能力,以及音樂表現(xiàn)力。
2.考試內容:五線譜視唱;1條8小節(jié)旋律;調號為一升或一降;音域為b-e2以內。
3.考試形式:開始前提供標準音a1,考生一遍完成視唱。視唱過程中無任何音響提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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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考試目的:主要考查考生樂器演奏技巧和能力,以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(xiàn)力。
2.考試內容:音樂表演或音樂教育以器樂作為主項時演奏作品2首(練習曲1首,樂曲1首),總時長不超過8分鐘,考生報考時填報練習曲1首,樂曲2首(現(xiàn)場隨機抽考1首)。音樂教育以器樂作為副項時演奏樂曲1首,總時長不超過4分鐘。
3.考試形式:
。1)中西打擊樂原則上要求演奏兩種不同打擊樂器的作品各1首,其中一種為音高類打擊樂器;鋼琴必須包含復調樂曲1首。
(2)所有樂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(包括自動伴奏)。
(3)考試過程中主考有權要求考生從樂曲的某處開始或結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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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考試目的: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、演唱水平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(xiàn)力。
2.考試內容:音樂表演或音樂教育以聲樂作為主項時演唱聲樂作品2首,總時長不超過6分鐘。音樂教育以聲樂作為副項時演唱聲樂作品1首,總時長不超過3分鐘。
3.考試形式:
。1)聲樂科目要求清唱,不可使用伴奏。
。2)聲樂分美聲唱法、民族唱法、通俗唱法、原生態(tài)唱法四種,曲目自選。
。3)考試過程中主考有權要求考生從歌曲的某處開始或結束。
。4)在考生演唱前只給出歌曲第一樂句的調高速度提示。(考生在參加聲樂考試時須提前準備所演唱歌曲的第一樂句樂譜,簡譜、五線譜均可,并標明適合自己所演唱的準確調高。如歌曲中間有間奏引導的轉調,一并提供樂譜并注明所轉調高,以便鋼琴引導)。
四、考查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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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聽寫、視唱考查的節(jié)奏型范圍:采用基本節(jié)奏型,不出現(xiàn)跨拍、跨小節(jié)切分節(jié)奏,不出現(xiàn)32分音符。
五、試題示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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